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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七章 我不想要

作者:十万大水更新:2023-01-02 11:20:22
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道:“我想请你再杀一个人。”    “杀人?”侏儒啊呀冷声道:“要我杀人,你知道规矩的。”    他的规矩就是,如果不是权贵之人,绝对不杀,如果你的心沒有价值,他认为不值得杀,那么就算你带上全部家产去找他,他也不会看你一眼,更何况是杀了你。    但如果他觉得你的心值得,那么就算是你设下万重阻碍,用一百层的铁皮把自己封在屋子里,他也会想办法來挖走你的心,这是他的一点嗜好。    在这个世界上,人有千百种,有些人收集古董字画,有些人喜欢炒地皮玩股票,也有些人喜欢珠宝玉器女人,而他偏偏喜欢人心。    其实仔细想想看,人心的确要有意思的多了,因为一个人只有一颗心,哪怕是狂魔希特勒,他也不会比别人多出一颗心,而如果有机会,挖出他的心來看看,究竟是黑还是红,那不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吗?    这绝不是变态,变态指的是什么人的心都挖,那是沒有任何品味,沒有任何选择的暴户作为,而侏儒啊呀做的是,有情趣、有价值,前无古人之事。    年轻人显然很清楚他的规矩,他说道:“这个人绝对是个名人,她的心也绝对是颗非常有意思的心,甚至有人说,她的心上长了十七八个窍,每个窍想事情都比别人快十七八倍。”    “哦?”那侏儒啊呀來了兴趣,道:“她是谁?”    年轻人并沒有直接回答,而是蘸了点碗里的汤汁,在桌上写了个名字,道:“就是她。”    “是她?”侏儒啊呀奇道:“你......”    年轻人道:“理由我不想多说,只要你杀了她,从此你和我们家一笔勾销!”    侏儒啊呀嘴角泛起怨毒的讥讽,冷声道:“我凭什么相信你,一旦杀了人,万一你又给我來个赖账?”    年轻人已经想到了这一点,他说道:“我现在就可以写个字据给你,证明我买凶杀她,日后我若是赖账了,你完全可以公开这字据,到时候你不杀我,我也会被人乱刀砍死!”    侏儒啊呀不能确定这年轻人有几分诚意,不过这个建议还是比较中肯的,只是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,想他在江湖上是何等名气,竟然被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一再利用,他岂能心甘情愿。    “如果我不答应你呢?”    “如果大家不能成交,那实在太可惜了。”年轻人叹气道:“毕竟我是一番诚意的。”    侏儒啊呀眼珠子一转,沉声道:“要杀她并不是不可能的,不过我想到一个更好的办法,可以乖乖的逼你交出欠条。”    “什么?”年轻人厉声道:“你不要忘了,你的性命也随时捏在我们父子手里。”    侏儒啊呀道:“我知道,所以我决定用你的性命來换我的性命,从今天起,我将你带在身边,带回我家去,你们曹家可就只有你一个儿子嫡传香火,想想看,你爸爸会不会用那欠条來赎你的命呢?”    “你!”这年轻人倒沒想到这一出,一时有些迟疑,惊声道:“你不能这样做,你不怕大家鱼死网破?”    侏儒啊呀狞笑道:“我信守我的承诺,你却失信于我,就算鱼死网破,我也要杀光你们曹家的人,啧啧......”    年轻人苦笑一声,暗道:“这次我可真把自己给坑进去了,尼玛,这欠条早就找不到了,你让我爸上哪去找张欠条來赎我的性命啊!这可怎么办??”    侏儒啊呀看他面色大变,眼珠直转,知道他在想着脱身之策,他阴测测道:“你不必多想了,应当知道,我想要杀一个人,他很少能逃得掉,何必是你呢?”    年轻人苦笑道:“我哪里想逃,我是在想,你家在哪里?”    侏儒的家会在什么地方?    在山之巅,在海之滨,还是天之涯,海之角?    都不是。    侏儒的家就在地洞里,好像老鼠的地洞一样,侏儒的家就在经过一条长长的地洞后豁然阔大的山腹中。    年轻人已经跟着他走了很久的路了,他的两条腿都累得好像灌满了铅,半步也走不动了,但他咬着牙,沒有半句讨饶,依然深一步浅一步的跟着,并不肯落后。    “我看过一步电影叫《指环王》,里面的霍比特人,就住在这样的房子里。”    霍比特人天生就很矮小,而且胸无大志,甚至有时候是猪猡的意思。    “你先进來看一眼再说吧。”    然后年轻人才真正进入到了侏儒啊呀的家。    他绝对不是暴户的儿子,从小的见识也算是不凡,但当他看到这个家的时候,他还是被眼前的景象吓住了。    这里已经是山腹里的一个洞窟,但沒有人会说这是一个老鼠住的洞窟,他头顶有无数色彩斑斓的钟乳石倒挂着,每一个钟乳石上都吊着一盏做工精良的水晶灯,而那柔和的灯光就洒在地上华美的地毯上,那地毯柔软如女人的肌肤。    还有四壁上挂着名家的字画,唐三彩花瓶里插在新鲜的花卉,床头站着无暇美玉的白马,茶几上放着顶级的大红袍,一套色彩暗沉的紫砂茶具。    还有太多太多,简直看不过來,也看花了眼。    年轻人想说点什么,却说不出口,而最最让吸引他目光的却是那另一侧石壁上凿出來的龛,那里密密麻麻的凿出无数个龛,每个龛上都摆着一个檀香木匣,木匣上刻着一个人的名字。    他才看了几个名字,就已经不敢再往下看了,因为这里每个名字,都曾经是响当当的大人物,每一个都曾经有过一段叱咤风云的往昔。    但现在,却不得不乖乖的躺在这木匣里。    “这......”年轻人吃惊的说不出话來了。    “我去换件衣服。”侏儒啊呀当然明白年轻人此时震惊的心情,他淡淡道:“稍候。”    就在他去换衣服的时候,黑暗的转角处款款走來一名身穿蝉翼般薄纱的绝色美女,她金碧眼,常年不见阳光的皮肤简直比雪还要苍白,她的笑容沒有沾染上世间的庸俗,纯洁如三月的春水。    她托着一个小案,案上摆着金樽玉爵,满盛着无双的美酒。    “你喜欢吃茶还是吃酒?”    年轻人似乎已经完全被迷住了。    “茶?酒?有什么意思?”    有这样的美女,什么茶,什么酒,还有什么意思?    的确沒有任何的意思了。    “嘻嘻,你不乖哦。”    那女孩放下小案,捧着年轻人的脸,笑的很好看,年轻人想闭上眼,但又舍不得,他拼命的眨着眼,大声道:“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?”    那女孩笑嘻嘻道:“我知道,你是男人。”    “我...”    “我还知道,我是女人,男人就需要女人,这道理如同是有天就有地一般。”那女孩道:“你现在需要我吗?”    年轻人自问并不是未经人事,可他经历的那些女人比起这个看似天真无邪的少女來说,她们简直都是木头,白痴,而她才是真正的女人,她的一颦一笑,一举一动,看着出自天然,却实在有巨大的诱惑。    他开始有些怕了,他怕自己忍不住了。    幸好这时候,女孩却放开了他,只因那侏儒啊呀又出來了。    他这次换了一身柔软,洁白,舒服的长袍,这种衣服现在已经沒有人穿了,可他穿來却好像还蛮合适的,最奇特的是,明明他身高不过一米二,可换了一身衣服后竟好像高大了不少,简直有一米九了。    他脸上的表情也很高贵,如同一个贵族。    年轻人又看傻了眼,他突然现自己一下子变成了白痴,傻蛋。    “这地方好吗?”    年轻人拼命的点头,谁也不能否认这是个好地方。    侏儒啊呀看了一眼那女孩,道:“这个女人好吗?”    年轻人也偷瞄了一眼那女孩,竟现那女孩在冲着他甜甜的笑着,他的心都快要跳到嗓子眼里了,拼命的点头:“好,好!好!”    “好。”侏儒啊呀从那长袍下探出右手,气血一运,顿时静脉怒张,盘横错节如老树根,而那手掌也随之整整变大了一倍,他轻轻的用这手掌在那金樽上一按,只见那金樽宛如泥糊的一般,悄无声息的印进去一个掌印。    这份功力委实可怕,如果被曲勇看到,他当然看得出來,天底下到目前为止,恐怕只有铜面人才能与之媲美。    “我的功夫好吗?”侏儒啊呀收回手掌,淡淡道。    “好,好!”年轻人哪里还敢说半个不好。    “很好!”侏儒啊呀忽然转过身,走到茶几前,倒了一杯煮好的茶水,慢慢的喝了下去,然后他才淡淡的说:“既然我的地方好,女人好,功夫好,这一切你想不想要??”    “想。”年轻人回答的毫不犹豫,道:“不想要的都是傻蛋,白痴!”    侏儒啊呀道:“你很聪明,好,现在这一切都是你的了。”    年轻人失声道:“你说什么?你是说......”    “是。”侏儒啊呀道:“这个地方,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属于你,包括我的武功也可以教给你!”    年轻人怔怔的看着他,开始笑了,他的笑从很小声慢慢变大,最后变成歇斯底里的狂笑,那侏儒啊呀冷冷的等他笑完,才道:“你笑什么?”    年轻人道:“我在笑,我不想要。”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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