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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0章 证人也是被告?

作者:别动我的更新:2023-10-06 02:45:12

    

第160章证人也是被告?

“我想问一下您,对于这个事件,您是怎么认为的?”

李晨目光看向审判官,想要探一下对方的口风。

“那你又是怎么认为的呢?想要做什么辩护?”

王法官闻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而是反问起李晨。

“我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辩护,就目前的情况来看,我还是偏向于无罪辩护。”

王法官闻言点了点头,没有说话。

怎么辩护,那是对方所思考的事,和自己无关…

离开审判院,李晨心里已经做好了上诉的打算。

最差就是这样,实在不行就申请再审。

还是那句话,谁都不能翻掀了自己饭碗。

就目前来讲,李晨的心中已经有了定论,那就是正当防卫。

打车返回酒店,准备编写自己的答辩稿。

坐在房间内的桌子上,拿出电脑编写自己的答辩稿。

重病还需重药医,只有把局面放大了才能引起法官的重视。

辩论意见一共有四点:

1、事发地点是在学校。

在学校发生这样的事情,实在是让人感到愤怒。

学校是什么样的地方,那是教书育人的地方。

这样的事件,让人很自然的想到了一件十分争议的话题…

2、案发时间对于张振宇本身的概念。

而案件中,张振宇在凌晨两点被人给打醒,意识不清,第一次没当回事,很有可能以为是自己做了一个噩梦。

在第二次,张振宇被人强行拉出宿舍,面对门外一帮人的情况下,张振宇很自然的会产生畏惧害怕的心里,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,他才会拿刀进行防卫。

而在案件过程中,张振宇被人拽到楼道的拐角,从视屏中却没有看出所谓的拉架行为,只是看到了一堆人将张振宇包围其中。

第三点,证人的口供和监控视频的内容逻辑依据对不上。

如果他们是真的要拉架,那么张振宇后续的行为,就是故意杀人,应该判死刑,才能捍卫法律的尊严。

令人疑惑的点,为什么对方在视频监控下表现的让人匪夷所思。

如果是拉架,为什么这多人会制止不了一个人的行为?

因此,也有理由证明他们是想要把人拉到监控的死角实施殴打。

第四点则是意见总合。

案发地点在学校,又发生这样的事件,由于紧迫性,也不存在任何可能性的避险行为。

当参与的人数大于自身的好几倍,当事人拿刀的行为应属于保护自己不被他人殴打,而在这情况下,施暴者仍选择继续施暴,是导致命案发生主要原因。

而当事人在制止不法侵害后并没有多余的动作,因此应该认为是正当防卫。

敲定草稿并细化内容,直到九点半才算基本完成。

次日九钟,李晨带着自己的答辩稿来到审判院。

九点二十分,向审判的法官提交自己的答辩稿。

负责审判案件的王法官从李晨手中接过答辩稿,简单看看了一眼。

看到第一条时他就差点破防。

好家伙,这答辩稿,有水平!

按照他这么讲,那问题的角度可就严重了。

吴法官开始认真审查答辩稿上的每一个字。

好家伙。

照你这么说,所有证人都得是被告了?

“你这么说的依据在哪里?”

吴法官抬起头来看向李晨开口询问,李晨闻言一脸严肃的开口答道:“从视频中就可以看出来。

在视频中的第一点十八分时,一帮人将张振宇包围在中间。

我想,如果他们是真的想要拉架,没有理由制止不了酒后寻衅滋事的王国威,同样,正是有了他们的存在,才加大了张振宇内心的恐惧,才会做出拿刀的动作。

在面对这么一群人,有没有人制止王国威的暴行,张振宇拿刀防卫也是合情合理的。”

王法官闻言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李晨的言论,因为从视频之中得到到反馈来看,是可以这么认为的。

他动摇了。

从第一次阅卷时认定的故意伤害变成现在的可能为正当防卫。

这锤子该怎么敲?

人家都把问题上升到了新的层次上,那就不得不站在对方的视角来重新这个问题。

事发在学校,又有多人参与…

嗯…

沉思了一会,还是决定把问题交给起诉方和公诉方,看看他们是如何应对的…

“行了,伱可以回去了。”

“好的,王法官。”

李晨闻言后离开审判院,准备去一趟学校来了解相关的情况,看看能不能和张振宇的同学聊一聊,让他们来做案件的主要证人。

审判院。

王法官将李晨的答辩稿复印件一式三份,分别发送给负责起诉的地检署和民事起诉人。

地检署。

负责起诉案件的公诉人刘雪当收到答辩稿时内心有些诧异。

她有点搞不懂,就这样的刑事案件,竟然还有律师接?

带着疑惑的目光,打开邮件,先是扫视。

嗯??

当看到对方的第一条答辩问题时,在也淡定不了。

深吸一口气,认真查看上面的内容,心中有些纠结。

将对方的答辩内容记录在案,随后开始做针对性的答辩。

另一边。

民事起诉双方也是收到了答辩稿,作为亲属的他们,第一反应是气愤。

有些想不通,为什么这样的案件还有律师接。

当他们看到李晨的内容时,心中无比愤怒。

这是什么律师,竟然这么说话?

自己家的小孩都死了,竟然被他说什么校园啥。

真就离谱,竟然还真有人给犯人脱罪。

他们的孩子什么样的人他们能不知道么?

要不是对方有错,自己的孩子又怎么会去打他?

学校里这么多人,为什么偏偏去找你的麻烦?

这么多人在场都没人拉架,不足以说明问题?

怀着气愤的心情,他们又联系了负责教他们写答辩状的律师,询问有没有什么理由能够将对方的辩护律师给送进去。

这个律师太丧良心了!

得到的答案却让他们有些难以接受。

律师在审判庭上提出的辩护意见,不会被追究任何的刑事责任。

如果对方的律师没有任何的违规操作,是不是可能吧对方送进去的。

同时他们也比较好奇,这位律师到底是何许人也,辩护意见竟然会如此的刁钻…

竟让人一时不知道怎么去回答…

女主没有了,六点之前第五章出不来了,今天肯定五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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