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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2章 我被张三举报了,他告我侵犯了他的

作者:别动我的更新:2023-10-06 02:45:15

    

第172章我被张三举报了,他告我侵犯了他的名誉权!

“我男朋友家属找个那个律师,他说让我们拿钱给他去疏通关系,我就是想咨询一下您,这靠谱么?”

女网友开始讲述自己问题的重点,李晨听了一脸懵逼。

啥玩意??

“等一下,我再和你确认一下哈。”

李晨震惊了三秒钟开始反问女网友:“你刚刚说,你们找的那个律师,让伱们拿钱给他,他来给你找关系?”

说完话的李晨拿起旁边的水杯,喝上一口温水压压惊…

现在真有这么牛的律师么?直接跟委托人打明牌?

“是这么说的。”

李晨放下水杯开口说道:“所以,你咨询的问题,并不是你男朋友,而是这个律师靠不靠谱是吧?”

“对。”

李晨还没有说话,直播间内的网友便开始不淡定了:

“以前我听朋友说律师接委托进去了,我还不信,现在我信了。”

“这他么是能问的?直接就上了啊…”

“他男朋友含泪吃了半年的牢饭,一直不明白到底是谁在害他,等他出狱后才明白,原来是前女友。”

“心疼他男朋友半年…”

李晨也开始为这个问题进行解答:“对你这个问题,他所涉及到的违规问题有很多,可操作性也有很多。

你这个律师敢这么跟你说,有两可能。

第一种,你男朋友的问题不大,他就是想让你多花点钱。

第二种就是他有关系,可以走后门。

这两种情况不管是哪一个,他都是肯定是要进去的。

第一种的话还好一点,只是涉及到了他自己,问题不大,可要是第二种的话,一旦被查出来,你男朋友的家属包括律师和他找的那个关系,有一个算一个,都得进去。

所以,我个人还是不建议找这样的律师,一个操作不好大家都跟着倒霉。”

当然了,李晨还是搞不懂这位女网友这么问的目的是什么……

“知道了,李律师。”

“嗯,那就先这样吧。”

说完话的李晨便是挂断连麦,心里则是默默的为那个律师默哀三秒。

太拼了啊!

为了完成自己的委托不惜冒着把自己送进去的巨大风险…

真他妈敬业…

“关于这样的事呢,还是要理性操作。”

看到直播间的弹幕提示,李晨也是忍不住露出笑容来:“真要是遇到敢这么说话的律师,一定要留下足够的证据,然后向律协部门进行举报,不要相信他说的话,也不要尝试去做这种高风险的方法来解决问题。”

当然了,真做了的人也不会把这样的事给说出来。

人情世故嘛~

“好了,让我们有请下一位想要咨询的网友。”

李晨操作鼠标连麦新的网友。

“你好李律师。”

男网友连麦后开始打招呼,李晨闻言也是笑呵呵的回道:“你好。

你有什么问题想要咨询呢?”

“是这样的…”

男网友开始讲述了他的故事。

他的名字叫杨怀庆,还开口个网店,在网上卖东西,本来也没什么事,可就在前几天,一个网友突然找到了他,说他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,让他修改自己店铺的名字和头像,还要赔上一笔钱,不然就去起诉他。

“我现在整个人都是懵的,明明是我先注册的账号,怎么还侵犯他的隐私权了。”

男网友言语之中充满了困惑。

李晨闻言便开始为他解答道:“你说的这个问题,其实它就不是个问题也不用有太大的压力。

如果这个事情真按照你说的那样,是没有任何问题的,毕竟你的名字是被咱们国家认可和承认的,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对吧,你总不能说因为他叫怀庆你就得改名吧。

当然了,你要是还担心的话就找个律师来应对就行了。”

李晨总感觉这位网友没有实话实说。

如果真按照他说的那样,那他有必要把自己的名字去掉换成原始的样子,还把头像给去掉了?

你这不就是典型的作为心虚么?

直直播间内的网友,也在围绕这名网友的话进行讨论:

“如果只是重名的话应该不能构成侵犯名字权吧?”

“一般越有寓意的名字叫的越多,我上大学那会老师点名,叫一个名字六个答到的(大笑)”

“全国重名重姓的人多了去了,要真是名字能够成侵犯隐私,谁先告谁?”

“你这个问题问的好,我个人的感觉是年龄大的告年龄小的,毕竟是他们先叫的(大笑)”

“真要是那样的话,那起名字的家长可就犯难了,小孩叫啥好呢?”

解答完的李晨目光再次看向直播间,也是露出笑容来说:“起名字肯定不能构成侵犯名誉权的,举个简单的例子。

我经常拿张三来做案件的主人翁,说有这么一天,一个中年男人就找到了我,说我侵犯了他的名誉权,要告我诽谤罪,还让我赔礼道歉并改正,以后不能再用张三这个名字来当主角,如果要用,也必须要告知他,待他同意了,我呢在给他一笔名字使用费才能够继续使用,要么呢就是直接掏出一百万来把名字买断,他改个名字,如果我不同意,他就起诉我。”

说到这里,李晨面带笑容:“大家说张三能不能起诉我啊?”

看了一眼弹幕,李晨选择直接解答,因为这帮网友听到张三二字立刻来了精神:

“张三:谁要起诉我呢,让我看看让我看看!”

“张三:我被张三起诉了,反手把他送进去。”

“张三:就你小子也能叫张三?”

“肯定是不能构成侵犯名字权的。

首先,我说的张三,他就只是一个抽象人物,和现实中呢也没有任何的关联,所以我个人认为是一定告不赢的。

因为名誉权一定是一个具体人所拥有的权利,而不是一个抽象人所拥有的权利。

而我案例中的张三他就一个抽象概念,就像白马非马一样,张三非人也是一样的。”

听到他的言论,直播间再一次调侃了起来:

“张三:他不光诽谤我,他还骂我不是人!!”

“张三:他直接告诉我赢不了,还骂我不是人。”

“张三:你赢了,名字我不要了,看到视频的张三连夜改名叫张小三(滑稽)”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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